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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是人,就该把别人当人

2020-04-07 10:34:18 来源:杂文月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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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景阳/文

我想呼吁把人当人,为啥加了一个前提——“如果你是人”呢?

因为我这话只能对着人说,对人以外的动物说,没用。譬如狗。狗从来不把人当人的。狗只把主子当主子,对他人或恶狠狠地叫,或不理不睬。

我假定要与之说话的一定是人,还有第二个理由,即:他是人,才有可能以自己的体验去揣想他的同类。要是他未曾体验过触及皮肉的痛感,他就不可能想到别人被打时会感觉痛。这就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特性,人有一种天然的心理,就是“设身处地”“推己及人”或“换位思考”。人常有这样的自问——“要是处于他的境地,我会怎样”;也会这样问他人——“要是你处于那人的境地,你会怎样”。

不过,人性中也有例外。特别是我们常说的“兽性”之人。二战时,有位监守集中营的德国女兵,竟然有个特殊爱好,就是用人皮制作灯罩。也请允许我不客气地说,当今也有跟这爱好接近的爱好。譬如,当某女站在高楼顶上要跳楼还未跳时,底下围观的人群中竟有人会发出这样的声音:咋还不跳呀,我们等得不耐烦了!这特殊的“人种”,不去细说它。

反正我要说这个话题时,得先确定,听者是不是人。我不能把人话对着蝙蝠或穿山甲说。

把人当人,套到动物界,就是:动物把动物当动物。我曾在电视节目中看到,三只大象在草地上走着,走在前头的一只发现了一个死去的大象的尸体,就停住脚步,低垂着头,静静地看那尸体,另外两只象也凑过来,同样低垂着头。我以为这是默哀。大象肯定不会对着一块大石头“行注目礼”,这说明,动物对于同类也有一种体恤和同情。不过我要说,动物的同情不可能达到人的高度。人对人的同情,除了关注肉体存在或曰生死之外,还有一个精神层面,那就是人的尊严。

把人当人,除了关注人的动物性一面,例如向乞丐施舍面包,还须知晓,每个人哪怕是某些人口中的“下等人”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严感。或说,不仅要把人看作消耗卡路里的动物性存在,更要把人看作有情商、有智商尤其有自尊自爱的高级存在物(这自尊自爱人皆有之,跟各人的智商情商的高低没有关系)。否则,那就不是把人当人,而是把人当猪狗。在西方人眼里,用羞辱的方式伤害人的尊严比肉体消灭方式更残酷无情。经济学之父、《道德情操论》的作者亚当·斯密说西方人不使用损害人的尊严的方式来惩罚人,与东方不同。他举了俄国的例子。但其实,中国古代是常用这种方式的,譬如被处死刑者的戴枷游街。

现今的事例也有。全民防疫战中,有个别小区执勤人员给不戴口罩的某女戴上手铐,同时用一条铁链牵住她让她来回走,这就是“游街”。还有将不戴口罩者绑在柱子上示众的,这分明是将那柱子当成了“耻辱柱”。还有为禁止群聚闯到居民家里,逼使打麻将的人抬着桌子在大街上游走示众的。这就是,把羞辱人和侵害人的尊严当作了一种惩罚的手段。这样做的用意,似乎是要把某人当作“反面教材”,但这些人忘记了,他们的做法超越了最不可逾越的人的尊严的底线,也触犯了法律的红线。

这时,我想对这种人奉劝几句。我没有别的方法,我只有用“设身处地”或“推己及人”或“换位思考”调动出他们人性中的良性因子。我想对他们说,你把你家拴狗的链子拿出来,请别人套在你的手臂上,沿街走一圈,众目睽睽之下,看是啥感受?你会不会恨不得一下子钻到地缝里去?你拿别人的尊严当球踢,那么,你也把自己的脸面当球踢一回试试!

其实,这种不把人的尊严当回事的现象,以往也时有所见。譬如有的城管人员用皮管当鞭子抽打摆地摊的人,不一一列举。

假如各位看官未曾注意过人的尊严问题,我提醒您回忆一下电视画面,为何总是给被捕嫌疑犯的脸遮上马赛克?还有,一些国家在押送犯人时,为避免拍照,特意用一块布罩住他们的头部。您或许会问,这样的人,还要照顾他们的脸面?回答是肯定的。我国古代虽然存在游街示众的现象,但请各位看看文人学士对人的尊严感的表述。诸如“不吃嗟来之食”,面对饿死的危险,仍把尊严放在首位。又如“士可杀不可辱”,宁可牺牲肉体,也不能让人格受侮辱。还有“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”,寓意不可屈辱求生。还有陶渊明的名句——“不为五斗米折腰”,宁愿穷困潦倒,也不能低首下心。您看,人的尊严是不是比肉体更重要?

既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人,一个本身也是人的人,为何竟不把别人当人呢?


来源:杂文月刊
责任编辑:崔国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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