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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法的双方须“对等”

2020-07-08 10:03:59 来源:杂文月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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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看那拳击场上,比赛的双方一定是同级别的,总不能让泰森跟一个“豆芽菜”体形的业余选手去打拳,一拳就倒,没看头,也不公平。古代欧洲为争夺情人的“决斗”,虽说是兵戎相见,却必须使用同样的武器——剑,拿一把斧头或一支长矛去,那是不成的。拳击用拳,跆拳道和散打是手脚并用,打斗的双方,不能想用啥手段就用啥手段。

我说斗法的双方须“对等”,首先是手段的对等。说到文事斗法,一面是,使用逻辑思维讲道理,另一面却是一门心思要把对方骂倒,这手段就不对等。这不对等的根源是,骂词、脏字作为武器,不是人人都具备的。这与颜面相关。要颜面的,你白给他骂词宝典(据说网上真有这玩意儿),他也拒用,因为他觉得,要骂人,得先做一件事,就是自毁人格,把自己的颜面扯下来扔进地沟,这个他不干。然而另一些人不以为然。他们绝不怕“放下身段”,只要需要,骂词就“信手拈来”。于是,骂大街就成了一些人的专利。如此这般,一旦交手,羞于吐脏字的一方就等于赤手空拳,骂人当家常便饭的一方就等于全副武装,这般不对等,胜负不用我说。

曾有一个泼妇完胜一节火车车厢的例子。这泼妇,霸占别人的座位就是不起来,列车员劝也白劝,接着就开骂,而且自称“骂街不带重样的”,有人看不公嘟哝几句,立刻就被骂了回去,以至于骂得整个车厢鸦雀无声。文章、言论的斗法也是这样。你蛮认真地搞出一篇文章,那些个骂词便铺天盖地而来,而你又不屑于以骂词迎战,你就等于孤身进入森林,任由狼群撕咬,谁受得了?更别说,这本应使用和平方式的言论交锋,还伴有各等你想不到的手段,诸如人肉搜索、人身攻击、“揭老底”、扣帽子,这类,都属于手段的不对等。

另一个是,双方的行当也须对等。斗法的双方,至少是文对文,武对武。眼下的一种新格局是,本是文行的争论,武行的也掺和进来。打拳的、练武术的都来“跨行”参与,且有江湖打手声称,要召集习武的哥们上门“拳打”某文人。还有自称“乡下农人”的,声言要“以中华民族古朴的侠义方式”对某文人“进行文攻武伐”。现今的文人虽说不至于惨到“肩不能挑担,手不能提篮”的地步,毕竟未专习武功,莫说来一群,就是来一个,也招架不住。

曾经分得很清楚,文是文武是武,报纸上的观点争论都是文人墨客在那里嚼舌,从来不关武士的事。历来有“坐而论道”之说。坐着说话才能平心静气。讲道理,谈玄学,岂能伴以拳脚?武行来文行“搅局”,此等跨行越界,实在是“驴唇不对马嘴”!

文人间的“斗法”从来应是平等讨论、以理服人,讲求“事实胜于雄辩”,即使一方“违规”,也不过是“以偏概全”或“偷换概念”或“诡辩”之类,总之都限于嘴上功夫。武士一“介入”,那就改变比赛规则了,谁的胳膊根粗谁有理。文人想的是,我批评你,你也可以“反批评”,我要驳倒你,但我还要“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”;武士就不然了,不管三七二十一,就是要把你打趴下,若说手段,那就是下绊、反腕、扫堂腿、大背胯,这跟学术哪挨着哪?有道是“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”,讲理人肉身难保,那还讲啥理?如此这般,无论哪一位文人要发表观点,就得先做挨揍的准备,要不就雇几个保镖,如此这般,还追求什么真理、明辨什么是非?还有社会科学?

还有一种不对等,我说是身份的不对等。自从有了网络,人人都可成为自媒体,所以任何一个“没文化”的,都可以向“有文化”的叫板宣战。一个够思想家级别的人发表一个很有价值的言论,忽然间就可遭到一群连义务教育都没读完的人的狂轰滥炸,敢“怼”思想家的,一点不打怵,甚至于连文章都没看懂或根本没看,扔下一串骂词和惊叹号,就下厨或抱孩子或打麻将喝酒去了。若在“线下”,那就是这样一种情景:一个由众位学人汇聚一堂的学术研讨会现场,忽然闯进来一群“社会闲散人员”或街道老大娘,而且把话筒夺过去,哇啦哇啦地讲些完全不在行不着调的话,你看这是个啥局面?

目瞪口呆之余,我终于无话可说。


来源:杂文月刊
责任编辑:崔国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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